家庭·育儿

韩国儿童津贴扩大至9岁以下,将每年上调一岁,2030年覆盖13岁以下

已施行施行日: 2026-04-24
所有人育儿·赡养家庭外国居民归化者·永住者

根据修订后的《儿童津贴法》,自2026年4月24日起,儿童津贴发放对象由8岁以下扩大到9岁以下。此后每年上调一岁:2027年10岁以下、2028年11岁以下、2029年12岁以下,2030年扩大到13岁以下。金额按居住地区不同,每月10万至13万韩元。

有什么变化

此前儿童津贴是向8岁以下儿童每月发放10万韩元。修法后,2026年提高到9岁以下,之后2027年10岁以下、2028年11岁以下、2029年12岁以下、2030年13岁以下,逐年扩大一岁。有小学生子女的家庭将分年度陆续纳入。

金额也按居住地区区分。首都圈维持每月10万韩元;非首都圈为每月10万5千韩元;人口减少地区中的优待地区为每月11万韩元,特别地区为每月12万韩元。若当地政府通过条例以地域爱商品券形式发放,还可再加1万韩元,最高达每月13万韩元。

扩大部分自2026年1月起追溯适用。保健福祉部表示,2026年4月24日发放时一并结算了1至3月的补发款,共向255万名儿童发放3,892亿韩元,其中补发款为1,687亿韩元。其中包括约43万名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出生、原本已停发的儿童。为避免逐年上调导致时断时续,还为2017年出生的儿童设立了特例,使其在满13岁前可连续领取。

适用于谁

  • 2026年抚养9岁以下(即未满9周岁)儿童的监护人。不审查收入和财产,只要符合年龄条件即可领取。
  • 儿童本人须持有大韩民国国籍并已正常获得居民登录番号。父母为外国籍但子女为韩国籍的,同样符合条件;持有复数国籍的儿童也可申请。
  • 外国籍儿童原则上不属于发放对象。例外情形是依《难民法》被认定为难民的儿童,以及依《在韩外国人处遇基本法》认定的特别贡献者。难民认定审查尚在进行中的,不属于此列。
  • 通过归化或恢复国籍取得韩国国籍并获得居民登录番号后,即具备领取条件。此种情形不会自动发放,需另行申请。
  • 已在领取津贴的家庭,本次扩大无需重新申请,确认符合条件后会自动发放。

现在该做什么

  1. 1如果从未申请过,请通过福祉路(bokjiro)网站,或到儿童居民登录地址所在的邑·面·洞居民中心申请。线上申请仅限监护人为父母的情形。
  2. 2刚办完出生申报的,请在含出生日在内的60天内申请,这样可以从出生当月起追溯发放。
  3. 3若不确定子女年龄,请先确认周岁。儿童津贴以周岁而非年级为准,因此同年级的孩子会因生日不同而领取期限不同。
  4. 4发放日为每月25日,若25日为周六、周日或法定节假日,则提前一日发放。更换银行账户时请提前变更,以免延误。
  5. 5若计划与子女长期出国,请提前确认:含出国当日在内在境外停留满90天以上的,将停止发放。
  6. 6如有疑问,可拨打保健福祉咨询中心(直拨129)咨询。

容易误解的地方

  • 年龄上调并不意味着金额自动提高。基本金额为每月10万韩元,在此之上的加算取决于居住地区。
  • 判断标准是儿童本人的国籍与居民登录,而非父母的国籍。不要因为自己是外国人就先入为主地放弃申请。
  • 仅持有外国人登录证的儿童,除非属于难民认定者或特别贡献者,否则不属于发放对象。即使持有F-2或F-5签证,只要儿童本人不是韩国籍就无法领取。
  • 以地域爱商品券形式追加发放的部分,仅在当地政府制定相应条例的情况下适用,并非所有人口减少地区都会自动加算。
  • 以申请儿童津贴为名、要求点击链接输入个人信息或账户的短信并非官方流程。申请只在居民中心或福祉路办理。

官方出处

以下为政府及公共机构的官方资料。本页是查阅这些资料后整理而成,办理申请或申报前请务必核对原文。

内容核实日: 2026-08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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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政策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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