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·育儿

韩国新设「短期育儿休职」——2026年8月20日起每年1次,可休1周或2周

已施行施行日: 2026-08-20
劳动者育儿·赡养家庭雇主外国居民归化者·永住者

2026年8月11日国务会议通过《男女雇佣平等法施行令》和《雇佣保险法施行令》修正案,自8月20日起可以使用短期育儿休职。在放假、突然停园停课,或子女因疾病、事故住院等需要集中照护的情形下,每年可申请1次、以1周或2周为单位的育儿休职,该期间同样可以领取育儿休职津贴。

有什么变化

此前的育儿休职实际上是以数月为单位的长期制度。哪怕只是放假两周没人照看孩子,家长也只能挪用年假或无薪请假。如今每年可以申请1次为期1周或2周的短期育儿休职,事由包括子女所属机构停园、停课、放假,以及子女因疾病或事故住院等需要集中照护的情形。

申请时点依事由而异。放假这类可以事先预知的事由,须提前30天申请;而突发停园停课、子女疾病事故住院等紧急事由,则可申请当天开始的短期育儿休职。制度有意区分了可预期的日程与突发状况。

期间的计算方式很关键。短期育儿休职所用天数,会从育儿休职总期限(最长1年6个月)中扣除;但不计入分割使用次数,因此用过一次短期,并不会减少日后分次长休的机会。在判断延长育儿休职期限的条件(父母各自使用满3个月)时,该期间也计算在内。津贴同样可以在该期间发放。

适用于谁

  • 依《男女雇佣平等法》可使用育儿休职的劳动者,即抚养符合年龄条件子女的人。父亲和母亲各自都可使用。
  • 学期中勉强撑住、一到放假照护就崩盘的双职工家庭,是最直接的受益者。
  • 与国籍无关,一律适用。《劳动基准法》第6条禁止以国籍为由在劳动条件上进行歧视,因此外国劳动者可在同等条件下申请短期育儿休职。
  • 但津贴是另一回事。育儿休职津贴由雇佣保险支付,而依雇佣许可制工作的非专业就业(E-9)与访问就业(H-2)劳动者,其雇佣保险中的失业给付、育儿休职给付部分,只有另行提出加入申请后才适用。未申请加入的,可能可以休假但领不到津贴。
  • 雇主需确认就业规则和考勤系统能否录入1周、2周为单位的休职。由于存在可当天申请的紧急事由,审批流程也必须能够快速运转。

现在该做什么

  1. 1把下一个假期写进日历,并把往前推30天的那一天标记为申请截止日。放假事由原则上须提前30天申请,晚了这个假期就用不上了。
  2. 2必须在1周和2周之间二选一。不能按天增减,因此请先数清实际的照护空档有几天再决定。
  3. 3要向公司明确说明,这与只休7天或14天的普通育儿休职不同。必须以短期育儿休职名义申请,才适用本制度。
  4. 4若要领取津贴,请先确认雇佣保险被保险人资格。外国劳动者可致电勤劳福祉公团(1588-0075),询问自己的居留资格适用的雇佣保险范围,并确认是否已加入失业给付、育儿休职给付。
  5. 5若公司拒绝或不告知流程,可拨打雇佣劳动部客户咨询中心(直拨1350)咨询,可使用外语。
  6. 6雇主宜提前备好短期育儿休职申请表与当日申请的处理流程,并确定替代业务的分担方式。

容易误解的地方

  • 有每年1次的限制。这不是每个假期都能用的制度,何时使用需慎重选择。
  • 新增的休职期间并非额外附赠,而是要从1年6个月的育儿休职总额度中扣除。
  • 只休7天或14天的普通育儿休职,并不会被认定为短期育儿休职。必须以短期育儿休职名义提出申请。
  • 休假的权利与领取津贴的权利是两回事。未满足雇佣保险条件的,该期间可能为无薪。
  • 请勿与育儿期缩短工时混淆。短期育儿休职是完全停止工作,而缩短工时是减少工作时间的另一项制度。

官方出处

以下为政府及公共机构的官方资料。本页是查阅这些资料后整理而成,办理申请或申报前请务必核对原文。

内容核实日: 2026-08-29

相关计算器

相关政策解读

本页面用于帮助理解制度变化,不构成法律咨询。具体情况是否适用,请向主管机构确认。

韩国新设「短期育儿休职」——2026年8月20日起每年1次,可休1周或2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