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增值税法》第30条

增值税计算器

从含增值税价格中即时分离供应价额与税额。输入销售额、进货额可算出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;简易纳税人则自动按行业增值率计算。

计算方式

金额输入

计算结果

增值税

10,000韩元

供应价额
100,000韩元
增值税
10,000韩元
供应对价(合计)
110,000韩元

计算过程

  1. 1供应对价110,000韩元 × 10/11 = 供应价额100,000韩元,增值税10,000韩元

出处:《增值税法》第30条(税率10%)、第63条(简易纳税人增值率)。本结果仅供参考,实际申报时需另行核实可抵扣进项、免税销售额分离等事项。

此工具的用途

增值税计算器基于《增值税法》第30条(税率10%)支持四种计算模式。'供应价额 → 加算增值税'从供应价额加算10%得出供应对价;'供应对价 → 分离供应价额'从含税总额反算出供应价额与增值税。'一般纳税人申报税额'计算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应纳税额;'简易纳税人'则依据《增值税法施行令》第111条按行业增值率(零售·餐饮15% ~ 其他服务40%)计算应纳税额。所有计算均按Hometax申报标准以1韩元为单位取整。

适合这些人使用

  • 自由职业者·个体经营者:开具报价单·税金计算书前确认供应价额与增值税金额
  • 消费者:从收据金额反算包含多少增值税
  • 一般纳税人:季度增值税申报前预先计算销项税额 − 进项税额的应纳税额
  • 简易纳税人:模拟按行业增值率计算的应纳税额(年1次申报前确认)
  • 进出口业务负责人:确认零税率(0%)或免税与否后分离应课税金额

使用方法 (3步)

  1. 1请选择计算类型。可从'供应价额+增值税'(输入不含增值税的金额)·'供应对价分离'(输入含增值税的金额)·'一般纳税人申报'(输入销售供应对价+进货供应价额)·'简易纳税人'(输入供应对价+选择行业)中选择一种。
  2. 2请以韩元为单位输入金额。一般纳税人模式下,可选填的'进货供应价额'一并输入后会自动反映进项抵扣税额。
  3. 3点击'计算'后将显示供应价额·增值税·供应对价(或应纳税额),并同时展示计算步骤过程。

计算公式 · 法律依据

[供应价额 → 加算增值税 (add模式)] 增值税 = 供应价额 × 10% (按1韩元取整) 供应对价 = 供应价额 + 增值税 [供应对价 → 分离供应价额 (extract模式)] 供应价额 = 供应对价 × 10 ÷ 11 (四舍五入) 增值税 = 供应对价 − 供应价额 [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(general模式)] 销项税额 = 销售供应对价 × 10 ÷ 11 进项税额 = 进货供应价额 × 10% 应纳税额 = 销项税额 − 进项税额 [简易纳税人应纳税额 (simple模式) — 《增值税法》第63条·施行令第111条] 增值额 = 供应对价 × 行业增值率 应纳税额 = 增值额 × 10% 行业增值率 (2021-07-01起适用): 零售业·餐饮业 15% 制造业·农林渔业·快递运送 20% 住宿业 25% 建筑业·运输仓储·信息通信 30% 金融保险·不动产租赁·其他服务 40% ※ 税率依据:《增值税法》第30条 (税率10%)

本计算所依据的基准数值

项目当前数值依据 · 适用时点最后核实
增值税率10%《增值税法》第30条自1977年起维持单一税率2026-07-03

实际案例

案例1:自由职业者劳务费110万韩元 — 分离供应价额·增值税

在extract模式输入供应对价1,100,000韩元。供应价额 = 1,100,000 × 10 ÷ 11 = 1,000,000韩元,增值税 = 100,000韩元。税金计算书中应记载供应价额100万韩元·税额10万韩元·合计110万韩元。

案例2:一般纳税人季度申报 — 销售2,200万韩元,进货550万韩元

general模式。销售供应对价22,000,000韩元 → 销项税额 = 22,000,000 × 10 ÷ 11 = 2,000,000韩元。进货供应价额5,500,000韩元 → 进项税额 = 5,500,000 × 10% = 550,000韩元。应纳税额 = 2,000,000 − 550,000 = 1,450,000韩元。

案例3:餐饮业简易纳税人年销售额4,000万韩元

simple模式,行业选择'零售业·餐饮业(15%)'。增值额 = 40,000,000 × 15% = 6,000,000韩元。应纳税额 = 6,000,000 × 10% = 600,000韩元。若为一般纳税人,则需从约3,636,364韩元的销项税额中扣减进项税额,因此简易纳税人的优惠相当可观。

常见问题

为什么从含增值税金额反算供应价额的公式是'×10÷11'而不是'÷1.1'?

两者数学上相同,但'×10÷11'能在整数运算过程中将浮点误差降到最低。例如可避免从11,000韩元算出10,000.0000000001之类的浮点错误,通过将分子·分母都处理为整数,确保准确得出10,000韩元。

免税经营者与零税率经营者有什么区别?

免税经营者(医疗·教育·农产品等)完全不征收增值税,也无法获得进项税额抵扣。零税率经营者(出口等)对销售适用0%税率,实质上不产生增值税,且进项税额可全额退还。本计算器仅处理应课税(10%)交易,若属于免税·零税率对象,请勿使用本工具。

增值税申报·缴纳期限是什么时候?

一般纳税人每年申报·缴纳2次。第1期(1~6月):7月25日前;第2期(7~12月):次年1月25日前。另有期中预定申报(4月·10月25日),但部分情况仅需缴纳无需申报。简易纳税人为每年1次(次年1月25日前)。

简易纳税人的标准金额是多少?

自2021年7月修订后,上一年度供应对价合计不足8,000万韩元的经营者属于简易纳税人。达到8,000万韩元以上则自次年起转为一般纳税人。但不动产租赁·课税娱乐场所经营者适用4,800万韩元标准。

开具税金计算书的义务在谁身上?

一般纳税人在供应货物·劳务时必须开具税金计算书(电子税金计算书)。简易纳税人中年供应对价达4,800万韩元以上者也有开具电子税金计算书的义务。不足4,800万韩元的简易纳税人可用收据代替。

增值税申报与综合所得税申报是分开的吗?

是的,两者是分开的。增值税是对销售额课征·缴纳的间接税,综合所得税是对净利润(所得)课征的直接税。自由职业者·经营者需分别申报增值税(每年1~2次)和综合所得税(5月)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本计算器仅处理应课税(税率10%)交易。免税(医疗·教育等)·零税率(出口等)交易请勿使用本工具。
  • 所有金额均按Hometax申报标准以1韩元为单位取整计算,可能与金融机构·信用卡公司自身的小数点处理政策存在小额差异。
  • 简易纳税人行业增值率以2021-07-01基准《增值税法施行令》第111条为准,法律修订时可能变动。
  • 结果仅供参考。申报税额请通过国税厅Hometax或税务师确认。
  • 是否适用进项税额抵扣(招待费·非经营相关采购等不可抵扣项目)需自行判断,本工具不会自动排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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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审阅日期: 2026-06-17

《增值税法》第30条

对货物、服务的供应课征10%。供应价额 = 供应对价 ÷ 1.1。经营者从销项税额中扣减进项税额后申报纳税。

简易纳税人

上年度销售额低于1.04亿韩元的经营者。按行业增值率(15~40%)乘以销售额后再课征10%。无强制开具税金计算书的义务。

申报·缴纳期限

一般纳税人:第1期(1~6月)7月25日前,第2期(7~12月)次年1月25日前。简易纳税人:每年1次,于次年1月25日前。预定申报按季度25日截止。

增值税计算器 — 即时分离供应价额·税额